福建恒兴业建造有限公司(原福建佑达建造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一致社会信誉代码:91350105MA2Y1G297C):
我局于2024年11月22日就你司答应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包工程的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岚法律应急专罚决〔2023〕185号)(正文附后),因采纳直接送达、邮递送达等方法均无法向你司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住宅和城乡建造行政处罚程序规则》第三十六条规则,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你司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五楼办公室收取上述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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