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 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可以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③ 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⑥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这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40,000.00万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注:上述项目名称为企业内部立项名称,实施过程中的名称以经政府审批或备案的项目名称为准。
柔性化智能制造项目由公司实施,补充流动资金由公司实施,生产技术升级项目由控股子公司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实施。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投资总额之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产金额的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公司在这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依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这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公司已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这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开户信息。
这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股份质押和保证的担保方式。公司控股股东利田发展有限公司将其合法拥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作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担保的质押物,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利田发展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投资者一经通过认购或者购买或者其他合法方式获得这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即视同认可并接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方式,授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人(承销总干事)作为质权人代理人代为行使担保权益。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决议: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告编号:2022-050)。
(四)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决议: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22-051)。
(五)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决议: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的分析及相关填补回报措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决议: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七)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细化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能力,逐渐完备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度,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精神和《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全文将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决议: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决议: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有权审批机关办理《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新《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决议: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修订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隆健康”或“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含40,000.00万元)。这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控制股权的人承担保证责任和股份质押相结合的方式。公司控股股东利田发展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同时将其合法拥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作为质押物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质押担保。上述担保范围为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债100%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本次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做担保的担保主体为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利田发展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1月21日,利田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1.93%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 2022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就以上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4.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含40,00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利田发展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同时将其合法拥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作为质押物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质押担保。上述担保范围为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债100%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上述担保事项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是必要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出具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2022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就上述事项做了回避表决。企业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股份质押和保证的担保方式。公司控股股东利田发展有限公司将其合法拥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作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担保的质押物,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利田发展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该事项构成关联担保,该关联担保行为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廖学金、陈雪、廖学湖、廖学森、廖蓓君、廖哲宏应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控股股东利田发展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以及质押担保事项形成关联交易。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廖学金、陈雪、廖学湖、廖学森、廖蓓君、廖哲宏进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5人投赞成票,本次董事会形成有效决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满足公司治理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拟对原《公司章程》下列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因新增和删减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条款序号及涉及条款引用之处亦相应调整。以上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版本为准。
本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有权审批机关办理《公司章程》备案手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0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碧头第三工业区(松岗松福大道西行方向右转平安大道前行约200米)信隆公司办公楼A栋2楼会议室
上述议案(第11.03项议案除外)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8、10、11.03项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相关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告编号:2022-050)、《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22-051)、《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将于2022年11月2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4、第1~11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5、第1~10、11.01~11.0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线分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线、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碧头第三工业区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1、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本人的意见,对上述议案表决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未选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该议案投弃权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照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三、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出具问询函或关注函及公司的回复情况
2018年7月9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对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242号)。
公司收到上述关注函后,就关注函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4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2020年3月3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对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193号)。
公司收到上述关注函后,就关注函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2019年3月2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对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145号)。
公司收到上述问询函后,就问询函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19年6月12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对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356号)。
公司收到上述关注函后,就问询函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18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6]117 号)文核准,公司于2006年12月2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3,1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8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320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06年12月29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深鹏所验字[2006]128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这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40,000.00万元),这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注:上述项目名称为公司内部立项名称,实施过程中的名称以经政府审批或备案的项目名称为准。
柔性化智能制造项目由公司实施,补充流动资金由公司实施,生产技术升级项目由控股子公司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信隆”)实施。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投资总额之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公司在这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这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自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首先是机械金属加工工业作为先导,从最早的手工工具到蒸汽机纺纱机都是以金属原料为基础制造的,发展到后来铁路汽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的制造,机械工业作为整个工业的基础从最先的单件制造发展到批量生产、流水线生产,一直在追求生产效率的提升,自从计算机发明以来,软件的应用使工业自动化智能化得到极大的提升,自行车作为轻工机械,一直跟随自动化智能化的发展步伐稳步推进本行业的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本公司自2007年上市以来,从最先的单机自动化,如CNC自动加工中心、自动焊接机器人,到在单机自动化的基础上,把产线分块分组实现自动化生产,块组之间辅助以人工运载的半自动化,现在公司计划把分独立的单元自动化技术集成为一个优化的整体,运用MES系统和TPS方法,实现从前端投料到加工的一次性完成,而未来将实现从仓库原料到成品全自动化智能化工厂。工业自动化智能化就是一个不断解放人力的过程,把人从具体的生产的全部过程解放出来,使人在更高级的规划、设计上发挥作用,提高整个工业劳动生产率,创造更大的价值。
为应对全球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减少碳排放,各国政府相继出台在绿色出行方面的法规、政策扶持,自行车因其零排放、零污染的优点,成为各国政府鼓励使用的绿色交通工具;2020年新冠疫情的大流行,也非常大程度上促进了民众出行方式的改变。自行车作为便捷、清洁、健康的出行方式,能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保持社交距离,有效解决了民众健康、安全出行与环境保护的问题。目前,众多国家、地区已出台具体政策,以优化骑行环境、开展骑行活动、提供骑行补贴等多种方式,旨在提高民众自行车出行比例。
2021年5月,由来自欧洲各国家的部长和代表一致通过了《维也纳宣言》以及首份《泛欧自行车出行总体设计》,该《宣言》旨在推动交通系统向更加清洁、安全、健康和包容转型,减少对汽车的依赖,并重点在全欧洲推广自行车出行,促进交通出行向零碳转型;该《规划》的发展目标为:预计2030年将泛欧地区的自行车出行比例提高一倍,明显地增加各国的骑行和步行比例。德国、法国、荷兰、瑞士等国家还计划建造自行车高速公路。
2019年,我国国务院发布《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完善城市步行和非机动车交通系统,提升步行、自行车等出行品质,完善无障碍设施。2021年,我国交通运输部发布《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重点创建100个左右绿色出行城市,引导公众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不断的提高城市绿色出行水平。以北京为例,自行车出行比例,由2012年的8.8%上升到2021年底的16.9%,几乎翻了一番。2022年北京将继续推进慢行系统的改造升级,推动自行车专用路东拓工程、南展工程建设,优化东三环、北四环辅路慢行走廊。“十四五”期间,北京五环以内路面宽度为12米及以上的道路将全部施划自行车道,还将打造396.8公里的滨水慢行系统。
在自行车风靡的背后,从更长远来看,还有着深刻的观念变化的影响。近年来自行车的急剧发展,是在汽车急剧扩展造成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的前提下被推崇起来的,所以全球范围尤其是欧洲等发达国家对于自行车的偏爱天然地带着环保、健康的基因。
另外一个方面,就是现代人对健康逐渐重视,而自行车并不只是交通工具,更是一种最为灵活的健身器械。骑自行车以及其他运动的健康价值已被多次证明。一项针对236,450名参与者开展的五年追踪研究显示,与乘坐小轿车或公共交通上班的人群相比,骑自行车上班人群的死亡风险低41%。相比不骑自行车的人,骑自行车的人患心脏病的几率低52%,患癌症而死亡的风险低40%。即使是骑电动助力自行车也有助于健康;骑电动助力自行车可能不那么费力,但少费力并不代表不费力。研究表明,连续一个月每周骑40分钟电动助力自行车的人在心血管健康、有氧能力、血糖控制方面都有改善,同时体重也有下降。
因此,对通勤者来说,在交通日益拥堵的今天,自行车是一种便捷、健康、环保又低成本的解决“最后一公里”的短距离通行的交通工具。
各国明确的长期政策鼓励和民众对于环保、健康生活的追求,为自行车消费市场的持续旺盛提供保障。
整体来看,公司当前自动化生产水平,尚有逐步提升的空间,虽已购置齿轮式自动攻牙机、全自动弯管机、走心式数控车床、60吨伺服四柱油压机、锻压自动上料系统、高速精密温热模锻机、自动下料机(伺服送料)、立式综合加工机等自动化生产设备和多动态材料试验机等检测设备,但很多设备购置年限较早,已存在技术落后,车间内流水线上转运、点胶、装配等环节还需要人工来操作。公司生产的产品主要原材料为铁铝类管材、板材、型材、铝锭等,在对这些原材料的处理加工上仍需购买专业设备来提高生产效率;另公司原有SAP系统为十多年前购置上线,已经不能适应公司进一步智能化升级的需要,迫切地需要导入MES工厂制造执行系统,工厂制造执行系统MES是近10年来在国际上快速地发展、面向车间层的生产管理技术与实时信息系统。MES可以为企业来提供一个快速反应、有弹性、精细化的制造业环境,帮助减少相关成本、按期交货、提升产品的质量和提高服务的品质,适用于公司这样既有多品种小批量生产又有大批量生产的混合型制造企业,来提升公司本次技改的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水平。
因此通过实施此项目,公司将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包括自动上料、取料系统、机加工自动生产设备、仪表类生产设备、MES等,在提升电瓶车运动康复器材产品生产效率同时,降低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并进一步提升自动化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