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奥美森智能配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森”)发布关于揭露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请求文件的审阅问询函。
招股书显现,奥美森是智能配备制作出产商,主要是做智能出产设备及出产线的研制、规划、出产、出售,公司产品可大规模的应用于电器、环保、风电和锂电新能源及其他职业等范畴,是完成出产自动化、智能化和高效化的要害配备。
依据请求文件,到招股阐明书签署日,龙晓斌、龙晓明、关吟秋、雷林等4名奥美森股东经过直接和直接方法一起持有公司4,889.5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1.49%,并于2017年3月20日签署了《一起举动协议》,为一起实践操控人。其间,龙晓斌、龙晓明为兄弟联系,龙晓斌、关吟秋为老公妻子的联系,龙晓明、雷林为夫妻联系。
上述实践操控人的多名近亲属存在直接或直接持有奥美森股份但未被认定为一起实践操控人或一起举动听的景象,如关蕾系实践操控人关吟秋姐妹,直接持有奥美森股份45.30万股;雷波系实践操控人雷林兄弟,直接持股28.86万股。
北交所要求奥美森阐明《一起举动协议》的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一起举动事项、争议处理机制、协议有用期间、协议免除条款等;结合一起举动协议有用期限或免除条款,阐明对奥美森上市前后操控权稳定性的影响及应对办法;
一起,结合实践操控人亲属在奥美森直接或直接持股、任职,公司章程、协议或其他组织规则及奥美森股东会、董事会及奥美森经营管理的实践运作状况,阐明未将关蕾、雷波等主体认定为一起实践操控人或一起举动听的合理性、合规性,是不是真的存在躲避监管要求的景象;
此外,结合奥美森股权结构、实践操控人亲属持股、董监高人员构成等,阐明奥美森公司管理状况及内部操控是否能有用运转,实践操控人宗族控股权较为会集对公司管理结构有用性的影响。